外国语学院双学位教学实施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1-05-27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971
根据黄淮学院2017(146)号文件,《黄淮学院双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特制本办法。
1. 双学位培养方案由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
2. 双学位课程由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承担,保障教学条件,按教学计划完成每个教学环节,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一致。
3. 双学位的上课时间原则上定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者周末,不能与专业教学相冲突。
4. 双学位的学籍管理及班级事务管理由班主任协助教学办完成。
5. 双学位的期末考试由班主任安排,所有任课教师均需承担监考工作。
6. 双学位教育每学期教学周为16周,1-15周上课,16周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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