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日期:2021-05-27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675

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可以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为达到推动外语教学改革,提高外语教学质量,办好英语专业的目的,在总结和完善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现制定外国语学院教师听课制度,望各教研室认真执行。

1.以老带新。 新分配到我院工作的教师,在获得讲师职称之前,院里须指定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者有院骨干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负责业务上传、帮、带,每月至少听指导老师两次课,指导教师至少每月深入课堂听新教师一次课,指导青年教师备课和写教案,指导教师所付出的工作量,学院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各教研室须在每学年开始时将本教研室以老带新的安排报给主管院领导。

2.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性质,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每次1~2学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每次1~2学时;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5次,每次1~2学时;每位教师每学期听其他教师的课不少于5次,每次1~2学时。各教研室、教师之间,每学期每位教师应全部听本教研室各位教师的课一次,鼓励全院的老师互相听课。听课后,要进行相互交流与探讨,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3.听课必须深入班级教室。可以事先通知,也可随机听课,但听课时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4.听课情况要如实进行记录,也可以就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交教研室主任,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交院办公室。院教学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协调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并将听课情况通报及反馈给有关教师。

5.听课制度实施后,有主管院领导及各教研室负责督促和检查,每学期集中检查两次,听课人员要做好听课记录,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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