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调课程序与管理规定
日期:2021-05-27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758

为规范课堂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1.      课程表不得随意改动,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私自调课或停课,更不准出现空堂现象。

2.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程,未经教务处同意,院、室和教学人员均不可自行随意调整、缩短教学时间或擅自取消。

3.      教师在任课期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差,须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同意批准,代课教师必须由所在教研室和学院教学办安排。

4.      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课,任课教师本人须向所在教研室和院申请,同意后方可调课。

5.      无论何种原因,需要停课的均要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停课。

6.      凡不遵守本规定,违反教学纪律,均作教学差错或事故对待,根据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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